计生委党组书记主任届终述职报告
深化改革评价体系。采取以评价服务为主体,年终考核与日常、经常性调查相结合,领导评价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基层的履职情况进行了全程式、多方位的严格考核;对后进乡镇,在坚决执行“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制度的同时,坚持专项整治与发展经济两手抓。五年来,均对后进乡镇以文件形式给予“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五是加强沟通协调。定期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汇报,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出台了保障人口安全、奖励扶助、优惠优待、优质服务、村民自治等一系列配套文件,多次建议召开全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了中的难题,与部门协调,将各部门计生优惠优待政策和综合治理的责任落实到位。
(四)抓优质服务,群众满意率增幅较大
我以育龄群众的需求为起点,以技术服务为重心,以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为目的,稳步推进了优质服务。一是优化服务队伍结构。通过把好进入关、学历培训等方式,全县技术服务人员平均年龄为31.83岁,35岁以下的81人,达全县总数的69.23,实现了队伍的年轻化;具有医学学历的人员111人,占全县总数的94.87,实现了队伍的专业化。二是完善了服务阵地。五年来,迁建了县生殖健康中心1个,全县所辖的共31个乡(镇)、296个村(居)都扩建、新建了服务站(室)。三是提供了资金保障。我委所开展的优质服务,都是免费的,在服务中所产生的和物资经费,我都是通过节约机关办公经费等途径解决的。五年来,共投入资金200万元用于优质服务。三是强化了技术服务。组织县生殖健康中心、乡镇服务站开展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出生干预、免费咨询、上门随访等服务,采取措施督促村(居)计生服务室利用地域优势,实行“零距离”的贴心服务。全县育龄群众对优质服务的满意率五年来大幅度提升,达到了92.56,增幅达约30个百分点。
二、执行人大决议,依法行政走入正轨
我坚决执行人大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人大议案,将依法管理和依法行政全面贯穿于各项始终,规范运作,有效地推动了部门执法走入法制化的轨道。
(一)按人大要求行事,提高质量
我始终牢记权力是人民给予的,人大是人民意愿的集中反映。严格按照人大要求行事,就是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1、认真宣传上级人大所创制法律法规。结合部门,在开展“四五”、“五五”普法宣传的同时,重点对国家和市先后颁布的“一法三规一条例”进行了每年3批次的专题宣传,并将宣传情况和效果记入个人档案,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2、按期办结代表议案和建议。对人大代表的议案和建议,我都做到了亲办亲为,按期办结。五年来,共办结人大代表议案或建议共15件,均取得较好的效益。如针对县人大代表高和平等10位代表提出的《要求县政府解决独生子女奖励》(第22号)议案,组织人员认真调研落实,争取县政府出台文件兑现了我县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3、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五年来,真诚接受县人大对计划生育的全面视察、专项调研和审议。并根据县人大提出的指导意见,认真制定落实了整改措施,收到了效果。
(二)加强执法建设,优化行政行为
1、规范了执法环境。对全县计划生育规范性文件和行政许可行为进行彻底清理,废止了与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相抵触的文件规定。制定了《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规范》,统一了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全县普遍实行了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2、强化依法行政监管。计生行政执法监管,主要体现在对政策外生育户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上。一是在社会抚养费征收过程中,要求行政执法人员严把依据关、程序关、尺度关、强制执行关,采取设置执法过错举报电话、实时跟踪、抽查等方式,对征收过程实施全程动态监控。二是组织人员,对社会抚养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的财政管理体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每年度2次的专项检查,并督促乡镇将所征收的社会抚养费用于人口计生事业。三是加大查处力度。对执法人员执法不作为、执法不依法、执法触法、执法不严的,一经查实,除在权限范围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外,年度考核结果一律降一等次。五年来,通过对行政行为的监管,把恶性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降到了最低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