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来安监工作述职述廉报告
(二)20xx年8月以来,作为安监局副局长,我的职责为协助局长做好综合治理、教育培训、内部保卫等,联系办公室、危化科、监察大队。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宣传教育培训有了新的进展。
我的侧重点之一是宣传教育培训。宣传方面,我与科室的全体同志齐心协力,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一是在县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组织了三次学习宣贯《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会议;二是协调县广播站、电视台播放法规条文、插播宣传标语、录音等等;三是组织悬挂宣传条幅80余条;四是组织300多人参加全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知识竞赛;五是组织开展法制宣传现场咨询活动,发放条例200余册;六是组织宣传车深入各乡镇巡回宣传60余台次;七是督促办公室及时发送动态信息,其中温州市局发布文成专刊一期,被国家和省局采用各一条。八是争取省局无偿赠送500本法规文本,同时联系邀请省局专家计划来文成宣贯《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九是强力推进《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导刊)和《安全生产报》的征订。教育培训方面,认真贯彻实施省市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强制性安全生产全员培训,通过到企业现场组织培训与集中定点培训相结合,全县共计培训员工12020人次,其中发证书1800份。
2、矿山危化品的安全基础进一步夯实。带领和督促危化科同志,按照“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要求,从做细做实着手,严格把关,克难攻坚,取得较好的效果。在危险化学品监管方面,结合专项整治和“铁网3号”行动,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对全县102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剧毒pin使用单位认真按分类管理标准重新进行登记评定,查处整改安全隐患87处,督促3家企业加大投入从C类转化为B类,并对2家改变经营地址的企业及时进行评价;积极督促标准化管理试点企业按时完成任务,及时上报省局验收;强化督促、沟通,在全市率先完成危化品使用单位安全使用备案;督促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化品从业单位在12月份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联合演练,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在矿山监管方面,以“小心撑得万年船”的心态,从严审批,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和节前大检查,组织矿山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定期监管检查。倡导建立了“季度集中学习教育一次、月度乡镇巡查两次、年度动态报告一次和半年定期报表一次”等矿山安全监管的四项制度,并落实专人负责监督实施,取得良好的效果。20xx年强制关闭矿山企业1家,停产2家,查处整改安全隐患8处,停止使用运输车2辆;现有的4家矿山企业按分类标准均升为B类企业;全年矿山生产比较安全,没有发生死亡事故。
3、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取得显著成效。从源头入手,多管齐下,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效果明显。一是从严格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市场许可准入关着手,强化源头管理。严格执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以文安委[20xx]13号文件及时发布申报从事烟花爆竹季节性零售经营单位的条件和要求,经过严格审核确认后,请温州市安全技术服务中心专家来文,以集中授课的教育方式组织进行法制与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以及应急处理预案知识;经过严格现场实地查勘,依法核发150本经营许可证。二是深化宣传教育入手,大力普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知识。组织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标语条幅等多种媒介,以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烟花爆竹管理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县电视台、广播站多次、反复的全文播放《文成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及公安、安监、工商和质检等四部门《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在大街小巷悬挂烟花爆竹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和标语;在合法经营网点悬挂醒目标识等,通过一系列法律法规文件的宣传,大势营造氛围,切实提高了人民群众对烟花爆竹的安全意识。三是从落实责任入手,强化安全监管责任意识。在县委县政府和局党组的大力支持下,组织召开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会议,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是当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各属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地区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负责,承担属地监管任务。强调各乡镇必须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在片区派出所和工商所的配合下对辖区内的非法烟花爆竹经营活动进行有力的打击。四是从联合执法入手,规范经营市场秩序。至今为止,县政府牵头组织了公安、安监、工商、质监、当地政府等部门,先后出动100多人次对全县各重点乡镇的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活动进行了集中、联合打击,收缴了价值20000余元、共7车的各类非法烟花爆竹产品。通过强力打击、检查、督促,取得了明显的效果,非法经营活动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