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最高的行为准则 教案
然而,也有一些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宪法规定,拒绝做应做之事。
案例三:
2001年9月11日20时50分左右,被同学们称为“未来书画家”的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汉阳一中高二学生殷梦麒和同学肖纯骑自行车结伴回家。当他俩行至离蔡甸区树藩大街1110米的十字路口时,一辆柳州五菱小客车违章超速行驶,撞上两名少女。殷梦麒当即被撞到20米的马路对面,鲜血直流,同行的肖纯被撞成轻伤。
事发后,司机肖雄生既不报警,也不积极实施救治措施,反而迅速逃离现场。在场群众见此情景,纷纷向110报警,据准确记录的第一报警时间为20时57分,但该区交警在接警后,迟迟无人出警。而在现场焦急守候的群众因为怕移动现场而不敢进行施救,眼睁睁看着孩子倒在血泊中。半个小时后,警车才到。愤怒的群众当场将警车掀翻,并支持孩子的父母将110告上法庭。
(3)国家机关不能做宪法和法律未授权的事(板书)
(让学生阅读教材上的案例)
教师提问:你认为权力与法律谁大?为什么?
(学生讨论、回答后,教师归纳)
教师讲授:
在社会主义国家里,权力是人民的权力,宪法和法律是人民的宪法和法律。权力和法律应该是一致的,权力与宪法和法律都应该服务于人民。广大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把权力交给不同的国家机构来行使,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然而,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一切国家机关、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依法行使人民托付的权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做的每一件事,都要有宪法和法律的依据,否则就构成违宪或违法。
现实生活中,—些人目无法纪,把手中的权力变为特权,以权谋私,侵害人民群众的利益,肆意破坏最高准则。显然,他们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宪法,甚至触犯了刑律,要受到法律的追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宪法是一切团体和组织的最高行为准则(板书)
提问:你知道在我国都有哪些团体和组织吗?
(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讲解)
这些团体和组织虽然各有自己的章程,但宪法是一个总章程,是最高的行为准则。中国共产党在我国各种党派、团体和组织中,地位有些特殊,它是我国的执政党。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了宪法,但在宪法和法律面前,却不能有任何特殊,同样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作为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更应从严要求,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宪法的尊严。
现实生活中,确有—些党员干部利用手中的职权贪污受贿、生活腐败、挥霍浪费国家财产,极大地损害了党的形象。所以,党和国家—直把从严治党、从严治政作为一件大事来抓,而且不断加大反腐败的力度,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严厉打击和清除腐败分子。
(让学生阅读教材上的案例)
强调:任何团体、组织的成员,在宪法和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3.宪法是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板书)
我国宪法最集中、最全面地体现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意志,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最强有力的工具。宪法精神贯穿于公民现实生活的各个方面,在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的同时,也在衡量着公民的行为是否合法。所以要求每个公民必须切实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并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
教师讲授:以上看到的宪法有关规定体现了宪法规范公民行为的三种方式:
(1)宪法提倡或肯定公民的某些行为(板书)
(2)宪法禁止或否定公民的某些行为(板书)
(3)宪法要求公民必须做出某些行为(板书)
请同学们把这三点与上述宪法规定相对照,看看哪条规定是对公民行为的提倡、肯定,哪条是禁止、否定,哪条又是要求必须做出的。并围绕这三个方面各举一个例子加以说明。
(学生回答后教师补充说明)
举例:
周恩来是我国的开国总理,在26年总理工作中,周恩来以普通公民的身份,按照宪法的规定,自觉履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我国第一颗原子弹的研制工作是在总理的领导下进行的,但他对进展情况守口如瓶,连邓颖超都没有告诉。邓颖超是和全国人民一样从广播中得知我国成功爆炸原子弹的消息的。周总理的行为成为我们每个公民自觉履行保守国家秘密义务的光辉典范。只有每个公民都自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才能保障宪法的真正实施。
小结
这节课我们学习了宪法是最高的行为准则,明确了一切国家机关团体和组织以及全体公民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从而进一步说明和体现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巩固
查一查,宪法规范公民行为的规定还有哪些?你平时是怎样做的?你打算今后怎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