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工作情况汇报
创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工作情况汇报
创建示范城区 奏响和谐旋律
区社区办、区民政局
20xx年2月3日
20xx年,区社区办、区民政局根据区委、区政府总体部署,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创建工作。20xx年10月19日在江苏省苏州市召开的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命名表彰大会上,我区一举夺牌成功。这是近年来我区获得全市社区建设先进单位、全省社区建设示范城区、全国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先进单位、全国志愿者注册先进单位等荣誉之后,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社区建设成果。在创建过程中,我们的主要作法是:
一、争取支持,营造浓厚创建氛围
20xx年以来,根据党中央关于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工作要求,区委、区政府适时提出了我区创建全国和谐社区示范城区的工作目标,将其作为社区建设的重点、亮点来抓。作为社区建设的主管职能部门,区社区办、区民政局认真履行对上联络协调的作用,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的鼎力支持。为掌握创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相关信息动态,我们坚持每年2-3次赴国家民政部、省民政厅汇报衔接创建工作,多次邀请国家民政部、省民政厅领导来我区视察、指导社区建设工作,就社区建设一系列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特别是20xx年5月13日,由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带队,区社区办、区民政局负责人一行前往北京,到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汇报我区创建全国和谐社区示范城区的工作,就相关问题进行了交流沟通,对区本级力量难以达到的指标进行了分析,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及市有关部门联系汇报,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及市有关部门的支持,有力促进了创建工作的全面推进。
二、常抓不懈,努力夯实创建基础
本着充分整合资源、节约创建成本的原则,区民政局从区里的实际情况出发,建议区委、区政府对社区资源进行整合,将城区原有的86个居委会调整合并为51个,并设立社区居委会,使每个社区人户规模均在2000户以上,5000人左右。为加强社区服务平台建设,区社区办、区民政局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支持40个社区新建或改建了社区办公用房,面积近3万平方米。为规范社区工作,区社区办以及区民政局拟定了《武陵区大力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试行办法》,并以区政府文件下发,规定社区主要抓好社区党建、社区经济、社区治安和稳定、社区就业和再就业、社区社会保障、社区城市管理和社区计划生育等七项工作。另外,先后出台了《关于在全区开展创建和谐社区活动的通知》、《武陵区争创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城区活动方案》、《武陵区区直单位联点扶建社区工作方案》、《关于在全区广泛开展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的指导意见》、《武陵区大力加强社区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等一系列文件,使社区各项工作逐步走上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
三、细化任务,认真落实创建责任
根据《民政部关于切实做好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命名表彰工作的通知》,20xx年12月中旬,我区正式申报“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 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为切实抓好创建夺牌工作,区社区办和区民政局对《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指导标准》进行了责任分解,将53项指导标准细化到了区直相关部门和街道、社区,并召开全区社区工作大会,下发了《武陵区创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工作方案》。为切实指导社区抓好迎检工作,在工作方法上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由区社区办主抓,区民政局牵头,组织有关区直部门首先在城南体育东路社区统一创建资料整理,经共同验收合格后,召集全区10个重点社区到体育东路社区学习借鉴。《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指导标准》中涉及到区民政局负责的指标有18项,区民政局不畏难、不推脱,想方设法落实创建指标,并逐个社区督导落实。如:为抓好社区慈善超市建设,确保创建工作不丢分,区民政局从有限经费中,安排15万元专款建设了10个慈善超市。
四、整体联动,切实增强创建合力
创建工作指标涉及到的30多个区直部门和单位,区民政局在抓好自身准备工作的同时,多次与其他部门和单位加强联络协调,区社区办还抽调专门力量组成工作组蹲点社区,帮助、指导、督促创建工作,形成了强大的创建合力。区统计局、劳动局、财政局等部门将创建工作视为己任,主动谋划达标。各乡镇、街道和社区工作人员本着“以民为本”、“为民解忧”的思想,将创建指标分解到人,逐项落实到位。各单位从居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把创建达标的过程作为促进基层各项服务水平的过程,最终确保了夺牌成功。
随着“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的创建成功,社区建设工作也站在了一个新的起点,今后,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和谐社区建设成果,努力把我区社区建设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