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班子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报告
4、完善制度,不断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以《廉政准则》和“两个条例”为基础,按照责任制的要求,在建立健全责任分解、责任内容、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责任制制度体系的同时,今年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述职报告制度进行了规范修改,要求乡科级领导干部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每年进行一次述职,述廉报告内容包括对本乡(镇)、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以及对责任制进行检查、监督、考核等7个方面。进一步规范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负责人谈话、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制度,制定了《中国共产党××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同乡(镇)和县直单位党政领导谈话制度》和《关于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廉政谈话的通知》,对谈话主体、内容、要求、记录等作出了进一步规定。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党政“一把手”进行述职述廉126人(次),开展廉政谈话110多人次(含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18人次。
严格执行了《关于对违反办事公开制度实行责任追究的办法(试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县委议事决策十二项工作制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制度、礼金礼品上交、领导干部诫勉谈话、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群众信访接待制度,以及严禁公车迎亲嫁娶、严禁领导干部驾驶小汽车、严禁参与赌博、公务接待、强化对党员干部工作时间以外监督、严肃机构改革和严肃换届期间纪律等各项规章制度,先后组织多次专项检查,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配套制度的落实,进一步规范了领导干部从政行为。
三、领导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促进了反腐倡廉工作新成效的取得。
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始终把责任制的落实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龙头”来抓,牢固树立“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坚持不懈地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县纪委多次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中纪委三次、四次和省、市纪委有关会议精神,并针对反腐倡廉阶段性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就如何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作了具体部署。年初调整充实了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日常工作依托县纪委党廉室开展,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也相应调整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做到机构、领导、人员、精力四到位,确保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组织领导。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工作职责。县委班子成员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坚持了每日带班接待群众的信访接待制度,及时批转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处理。县委主要领导和常委会还经常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纪案件尤其是大要案的情况汇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和查案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帮助排除干扰阻力,促进案件的及时查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在人、财、物等方面对执纪执法机关倾斜,全力支持执纪执法依法依纪履行职责,有力地推动了全县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
1、反腐倡廉三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认真落实《廉政准则》和中央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两节期间下发了《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通知》,继续组织开展“过廉洁年”、“家风建设”、廉政承诺等专项活动。组织纠风、财政、新闻等部门人员深入各商场、酒家、单位,对发放和使用代币购物券、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工作进行明察暗访,有效地制止了节日期间的腐败行为。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我县未发现有党政领导干部到企业兼职。认真清理党政领导干部拖欠公款或利用职权将公款借给亲友的问题,对一名企业领导将公款借给他人经商的行为进行了查处,帮助企业追回了公款10万元。开展了关于制止开具虚假发票公款报销行为和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专项清理,有效防止此类行为的发生。二是查处了一批违法违纪案件。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56件(次),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31件,比去年同期多4件;全县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9件9人;法院系统依法受理并审结贪污贿赂等案件9件9人。严肃处理了一批腐败分子,教育了广大党员干部。三是纠风工作稳步推进。认真开展公房管理整治活动。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店面和公有营业性用房进行重新登记,进一步规范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公房的管理,有效制止了以房谋私现象的发生。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力度。认真抓好教育收费制度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两所中学违规收取补课费和一所小学向走读学生收取搭伙费等违规做法进行了纠正和通报批评。着力整治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进一步规范药品采购行为和医务人员诊疗行为,有效维护患者的利益。今年来,全县医疗机构通过实行集中招标采购药品让利患者130万元。认真做好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我县农民负担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没有发生涉农恶性案件。开展“征用土地侵害农民利益、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企业改制中侵害职工利益、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这“四个坚决纠正”的专项清理,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进一步巩固了治理公路“三乱”和报刊征订摊派成果。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目前已在进行自查自纠阶段,正着手进行行风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