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企业改制和民营经济发展报告
应该说,任何一个地区的经济体制结构调整都不可能只依靠单一的一种方式,而是两种方式相互促进,协调运用的过程。增量改革对存量改革有示范效应,可以为存量改革提供目标和借鉴,弥补存量改革难以彻底的缺陷;而成功的存量改革又可以反过来扩大增量改革的基数,使增量改革的速度和进程倍增。但是由于历史和实践的原因,一个地区的经济体制调整很可能更加侧重于某种方式,例如周村主要采取的是存量改革模式,而目前民营经济发展更加迅速的温州等地则主要采取的是增量改革的模式。
尽管存量改革有其自身的优势,在我国经济体制机构调整的探索中也曾发挥过重要的作用,但是过多依赖存量改革会产生消极效果。经过改制,政府同企业间显性的隶属关系被取消了,但是在部分企业这种关系被间接隐性化,表现为企业竞争中的非市场手段,甚至个别政府人员的寻租。并且,自上而下的改革容易使基层部门在具体的政策执行过程中“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达不到政策制订部门的要求,例如改制企业选择上“好的收,孬的放”现象。另外,对存量改革的过分强调有会导致对增量改革的忽视,使政府机制转换和机构改革相对滞后。急于存量改革甚至有可能违背增量改革,例如为了突出重点企业改制的效果而在各方面给予其政策、资金方面的便利和优惠,损害市场的公平。失去增量改革的有力支撑,存量改革就会更多的流于形式,区域经济也将失去持续发展的潜力。
忽视增量改革,市场化进程缓慢,已经成为制约周村地区经济深入发展的重要因素。从形式上来说,周村区的民营企业已经占到了全区企业的90%以上,应该不存在所有制歧视。但是周村大多数民营企业是通过改制从集体和国有企业转化来的,许多“民营企业”实际上并没有完全实现民有民营,企业同政府之间的远近亲疏并不相同,公平、规范的市场环境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改制早以使周村成为了全国改革大潮中的一面旗帜,改制过程中区领导不可谓不尽心,有关工作人员不可谓不努力,解决问题的手段不可谓不丰富。但是应该看到,改制只能在一定限度上发挥作用,如果市场化进程跟不上改制的步伐,改制最终将失去基础,成为空中楼台。
(二)关于结构调整和企业调整
增量改革滞后,市场化进程慢集中体现在政府对经济市场行为的过分干预。在周村区经贸局2003年7月《关于周村工业发展情况的汇报》中提出,今后重点要抓好这么几项工作:一是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二是工业投入和项目建设,三是骨干企业规模发展,四是工业园区建设。在周村这样一个比较小的经济区域内,可以说产业结构调整将直接针对具体企业,从汇报所提出的产业结构调整方向中我们也可以隐约看到具体企业的影子;项目是企业的项目,项目建设无非是对具体企业的建设,建设离不开投入,这样投资也将直接针对具体企业;而“骨干企业”更不用说,当然要具体到某些企业。在《汇报》所提出的工作重点里,四项中有三项直指具体企业,可见有关部门对微观经济干预之迫切,但这对于全区经济的持续发展来说却未必是福音。
市场自身具有自动调节资源配置的机制,通过市场竞争、优胜劣汰,能够成功实现资源由低效率企业向高效率企业的转移,政府插手市场过多反而会破坏这一机制。下面举一个例子来比较政府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效果:例如政府有一块闲置土地需要处理,如果公开在市场上拍卖,A企业将以600万元竞价,B企业将以400万元竞价,显然A企业将购得此用地,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政府没有进行土地的公开拍卖,而是直接将土地以30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B企业,那么效果将会怎样?A企业肯出资600万,说明长远来看这块土地在A公司发挥价值的现值之和将大于600万,B企业肯出资600万,说明长远来看这块土地在 B公司发挥价值的现值之和将大于400万,土地在A企业手中将比在B企业手中多发挥200万的价值,而政府对资源配置的参与导致社会财富损失200万。如果政府将土地直接卖给A企业,就不会有社会财富损失,但既然是政府要出马,就往往是市场配置不能满足政府的意图,需要改变市场配置。即使是政府真的将土地卖给了A企业,也只是达到了市场本来就能够达到的配置效果,不会超过市场配置的效果,也就是说在这里政府不可能比市场做得更好。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