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编办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要点
(二)认真做好2003年度事业单位年度检验工作。为保证年检质量,我们在工作中注重把好“三关”。一是把好事业单位法人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资金总额审查关。要求事业单位法人财务独立性、资产真实性、报表的可信度等情况要经过主管部门审核。二是把好事业单位变更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查关。凡事业单位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都要求提交相关文件或证明材料,并逐一进行审核确认,对变更有疑问的,要深入调查了解,妥善解决。涉及到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要求其必须提供有关文件依据。三是把好开
展业务活动的审核关。在审核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时重点审查:事业单位是否在核准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有关的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是否继续有效。全县178个事业单位完成了年检,分别在5月12日、6月1日、7月10日的《九江日报》上进行了公告。
(三)在完成2003年度检验的基础上,对全县事业单位法人进行了实地检查。以永编办字[2004]9号文件《关于对事业单位法人进行实地检查的通知》下发至各单位,对事业单位法人是否将证书正本悬挂在主要办公场所醒目处、事业单位挂牌是否与核准登记的名称一致,核准登记的法定代表人与实际负责人是否一致等事项进行了实地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单位,下发限期整改责任书,责令限期改正,在规定的时间内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单位撤销其登记,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印章,并提交编委会研究,建议撤销该单位及编制。极大地促进了各主管部门及事业单位重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对事业单位日常监督管理。
(四)根据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关于开展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国事登字[2004]1号)、省编办《关于转发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关于开展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赣编办发[2004]65号)和市编办《关于开展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九编办字[2004]65号)精神,我办将在全县开展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工作。印发了《关于开展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永编办字[2004]17号),做好网上登记管理的前期准备工作。
四、妥善处理好日常事务并完成其他任务
(一)认真做好文件资料的收发、打印、整理归档工作。
(二)做好财务和接待工作。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在预算范围内能够利用有限的经费搞好省、市及其他县来客接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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