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中心2017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总结
(二)扩大了政府采购范围。上半年,继续实行了计算机及部份外设、空调器的协议采购。并在宁波市协议采购的基础上扩大协议采购的范围,将通用性的设备逐步列入协议采购的范围。同时,还积极探索特殊项目采购新路子,主要完成了区国土局信息化建设项目
,区人口信息库系统(二期)建设,——城区视频数码式闯红灯抓拍系统建设,区委党校、现代农业园区、新矸派出所等电梯的采购,——城区地下管线普查二、三标段,——小港万亩蔬果基地生态大棚建设,城区和相关工业区域内的路灯电缆采购。国有产权交易方面,主要对宁波天平外贸包装有限公司14.18国有股权和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设计有限公司80国有股权进行了公开挂牌。
(三)进一步规范了招投标程序。
1、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在原有取消业主推荐,采取公开摇号确定入围名单,实行明标底或无标底办法,推行技术标通过法基础上。推行委托代理机构公开招标制;逐步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投标;提倡合理低价中标办法;全面采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统一范本,强化对招投标文件的审查,最大限度消除人为因素。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保廉体系建设。
2、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一是在扩大规模上加力度。不断扩大协议采购、专项设备和服务项目采购范围。二是在规范操作上讲精度。着力抓好制度建设,着力抓好规范操作,着力抓好供应商管理,简化采购手续和优化评标办法。三是在狠抓宣传上拓广度。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宣传力度,加强宣传平台建设。四是在搞好服务上重深度。重点抓好服务承诺和队伍管理。
3、实行投标保证金集中提交、退还。对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实行集中提交、退还,改变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由过去入围后提交投标保证金,改为投标报名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有效遏制了企业资质挂靠或租借营业执照,及招投标时串标、围标、陪标等弄虚作假现象发生,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4、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入围办法。由原来投标报名时按规定公开摇号确定入围名单,改为现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按规定公开摇号确定入围名单。报名时让所有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都免费获得招标文件,并都去编制投标文件参与投标,待所有入围名单确定后,入围者再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立即进入开标环节。确保入围投标人之间没有空余时间进行串标、围标,有力地规范招投标市场环境,完善投标人行为。
三、加强学习,查找问题,深入开展了作风建设年活动。
(一)大兴学习风气,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素质。开展了中心组理论学习、党支部集中学习、举办讲座、集中培训、心得交流、专题调研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了胡锦涛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区第六次党代会、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中纪委《规定》。学习现代经济管理知识、科技知识、社会管理知识、招投标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把加强学习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注重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开展了主要领导上党课活动、作风建设大讨论和调研活动,撰写了读书心得12篇。努力做到自身素质与时代要求相适应、知识和本领与履行职责相适应。
(二)深入开展机关党员下基层调研活动。按照中心作风建设年活动的统一安排,围绕群众反映的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方面热点、难点等问题,深入有关部门、建筑企业、招标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供应商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形成了3篇调研文章,为上级决策当好参谋。开展了机关党员结对帮扶困难家庭活动。组织机关党员与结对困难家庭保持经常性的联系,“七一”前夕走访慰问了6户帮扶困难家庭,尽心尽力地帮助困难家庭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三)深化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提高中心服务效率。规范政务事务公开,根据的职责和服务范围,面向社会的政务、事务全面公开,严格执行办事纪律和承诺事项,建立相对固定的公开栏或电子屏幕,印发办事指南、便民联系单等服务手册,公开投诉电话、地址和受理部门,公开办事结果。开展“服务项目促发展、服务民生促和谐”活动,开展服务意见征求,提高服务效率。深化政府“阳光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强招投标统一平台网络管理系统建设。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完善绩效考核,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效率,严格执行双“四条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