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05-09 20:01:13] 来源:http://www.89xue.com 调研报告 阅读:90次
摘要: 4、制度措施形同虚设。目前,为促进代表更好地执行代表职务,发挥代表作用,地方各级人大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制度,从而较为有效地推动了代表积极开展和参加活动,但尽管如此,由于措施还没有很好落实到位,以致影响了代表活动的开展。有的表面上看制度倒是制订了,而实际上却成为文件发发、本子录录、墙上挂挂的“代名词”,因缺少必要的监督检查,致使制度形同虚设;有的制度建立了不少,七折八扣真正能起作用的不多,激发不起代表活动的开展;有的制度内容与实际情况相脱离,不切合开展代表活动。 5、激励约束比较乏力。由于目前地方各级人大普遍没有建立代表执行职务的监督机制,代表干好干坏一个 《浅谈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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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制度措施形同虚设。目前,为促进代表更好地执行代表职务,发挥代表作用,地方各级人大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制度,从而较为有效地推动了代表积极开展和参加活动,但尽管如此,由于措施还没有很好落实到位,以致影响了代表活动的开展。有的表面上看制度倒是制订了,而实际上却成为文件发发、本子录录、墙上挂挂的“代名词”,因缺少必要的监督检查,致使制度形同虚设;有的制度建立了不少,七折八扣真正能起作用的不多,激发不起代表活动的开展;有的制度内容与实际情况相脱离,不切合开展代表活动。
5、激励约束比较乏力。由于目前地方各级人大普遍没有建立代表执行职务的监督机制,代表干好干坏一个 《浅谈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出自:www.89xue.com网
www.89xue.com 样,对代表执行职务的工作与活动缺乏具体的量化标准和要求,致使代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受到影响,出现了一些不参加代表活动、不联系选民、不为民代言、不办实事的“特殊代表”。
三、代表活动的对策措施
针对代表活动存在的问题,乘借学习贯彻《若干意见》的有利时机,应积极采取如下对策措施,努力促进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有效开展。
1、切实加强代表培训工作。加强代表培训工作是提高代表素质,增强代表意识和履职能力的有效形式,是开展好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重要基础。因此,一是要提高对代表培训工作的认识,把代表培训工作纳入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议事日程;二是改变以往的代表培训工作只在每届的届初进行一次的做法,坚持每年抓好代表培训工作,做到常抓不懈;三是形式要灵活多样,做到集中培训和分片、分组培训相结合;四是为代表经常举办法律知识讲座;五是就如何开展好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提高代表工作的整体,组织代表进行研讨。通过培训,提高人大代表的思想文化素质和法律法规知识,增强代表胜任工作的能力,自觉积极履行代表的职责和义务。
2、重视提高代表参与意识。人大代表在大会期间的工作与闭会期间的活动都是执行代表职务,而依法开展或参加代表活动是经常的、持久的,需要更加主动和自觉地参与。因此,人大代表要强化对代表法的学习,进一步珍视自己的法定地位,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增强代表意识和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意识,将荣誉趋动性转化为法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时刻牢记选民或选举单位的重托,坚决摈弃“荣誉代表”、“特殊代表”等观念,正确处理好生产、工作与参加代表活动的关系,千方百计、积极主动地参加或开展代表活动。特别是领导干部代表更要放下架子,落下面子,以普通代表身份参加代表活动,真正体现为民代言,发挥代表作用,体现代表价值。
3、积极健全落实各项制度。要适应人大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针对不断发展变化的实际情况,围绕有效推进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开展,积极建立和完善的各种制度,并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一是严格会议制度,代表无正当理由,都应参加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参加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对那些不正常参加代表活动或人代会的“特殊代表”、“荣誉代表”、“挂名代表”等,人大常委会可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形式予以通报批评;二是时间保障制度,一年内代表活动的时间,省、市、县级代表一般应不少于20天。作出这样的规定,既有利于约束代表按规定时间参加活动,又有利于领导干部代表所在单位,在计划工作时提早为其安排参加代表活动的时间;三是评议监督制度,对直接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可采取书面与口头述职相结合的方式向本选区选民述职,然后由选民评议其履职情况。对间接选举产生的省、市人大代表,一届中至少应向原选举单位的人大常委会提交述职报告一次,由人大常委会决定全部或部分印发全体代表。通过述职,增强代表向选民或选举单位负责、受选民或选举单位监督的思想观念和自觉意识;四是奖惩激励制度,可根据对代表的评议情况和平时的了解、记载,由选区选民或选举单位进行公开投票考核,优秀者予以表彰及物质奖励,并应考虑推荐为下一届或上一级的人大代表候选人。对不称职票超过选区全体选民或选举单位全体代表半数的代表,要进行必要的帮助,或建议其辞去代表职务。
4、制度措施形同虚设。目前,为促进代表更好地执行代表职务,发挥代表作用,地方各级人大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制度,从而较为有效地推动了代表积极开展和参加活动,但尽管如此,由于措施还没有很好落实到位,以致影响了代表活动的开展。有的表面上看制度倒是制订了,而实际上却成为文件发发、本子录录、墙上挂挂的“代名词”,因缺少必要的监督检查,致使制度形同虚设;有的制度建立了不少,七折八扣真正能起作用的不多,激发不起代表活动的开展;有的制度内容与实际情况相脱离,不切合开展代表活动。
5、激励约束比较乏力。由于目前地方各级人大普遍没有建立代表执行职务的监督机制,代表干好干坏一个 《浅谈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出自:www.89xue.com网
www.89xue.com 样,对代表执行职务的工作与活动缺乏具体的量化标准和要求,致使代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受到影响,出现了一些不参加代表活动、不联系选民、不为民代言、不办实事的“特殊代表”。
三、代表活动的对策措施
针对代表活动存在的问题,乘借学习贯彻《若干意见》的有利时机,应积极采取如下对策措施,努力促进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有效开展。
1、切实加强代表培训工作。加强代表培训工作是提高代表素质,增强代表意识和履职能力的有效形式,是开展好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重要基础。因此,一是要提高对代表培训工作的认识,把代表培训工作纳入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议事日程;二是改变以往的代表培训工作只在每届的届初进行一次的做法,坚持每年抓好代表培训工作,做到常抓不懈;三是形式要灵活多样,做到集中培训和分片、分组培训相结合;四是为代表经常举办法律知识讲座;五是就如何开展好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提高代表工作的整体,组织代表进行研讨。通过培训,提高人大代表的思想文化素质和法律法规知识,增强代表胜任工作的能力,自觉积极履行代表的职责和义务。
2、重视提高代表参与意识。人大代表在大会期间的工作与闭会期间的活动都是执行代表职务,而依法开展或参加代表活动是经常的、持久的,需要更加主动和自觉地参与。因此,人大代表要强化对代表法的学习,进一步珍视自己的法定地位,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增强代表意识和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意识,将荣誉趋动性转化为法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时刻牢记选民或选举单位的重托,坚决摈弃“荣誉代表”、“特殊代表”等观念,正确处理好生产、工作与参加代表活动的关系,千方百计、积极主动地参加或开展代表活动。特别是领导干部代表更要放下架子,落下面子,以普通代表身份参加代表活动,真正体现为民代言,发挥代表作用,体现代表价值。
3、积极健全落实各项制度。要适应人大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针对不断发展变化的实际情况,围绕有效推进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开展,积极建立和完善的各种制度,并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一是严格会议制度,代表无正当理由,都应参加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参加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对那些不正常参加代表活动或人代会的“特殊代表”、“荣誉代表”、“挂名代表”等,人大常委会可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形式予以通报批评;二是时间保障制度,一年内代表活动的时间,省、市、县级代表一般应不少于20天。作出这样的规定,既有利于约束代表按规定时间参加活动,又有利于领导干部代表所在单位,在计划工作时提早为其安排参加代表活动的时间;三是评议监督制度,对直接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可采取书面与口头述职相结合的方式向本选区选民述职,然后由选民评议其履职情况。对间接选举产生的省、市人大代表,一届中至少应向原选举单位的人大常委会提交述职报告一次,由人大常委会决定全部或部分印发全体代表。通过述职,增强代表向选民或选举单位负责、受选民或选举单位监督的思想观念和自觉意识;四是奖惩激励制度,可根据对代表的评议情况和平时的了解、记载,由选区选民或选举单位进行公开投票考核,优秀者予以表彰及物质奖励,并应考虑推荐为下一届或上一级的人大代表候选人。对不称职票超过选区全体选民或选举单位全体代表半数的代表,要进行必要的帮助,或建议其辞去代表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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