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工作情况的汇报
[10-16 19:25:17] 来源:http://www.89xue.com 情况报告 阅读:90次
摘要:三、今后的主要任务和措施(一)全面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和《自治区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广泛开展《城乡规划法》和《自治区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宣传活动,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及城乡规划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提高城乡规划工作水平。自治区计划今年上半年完成对各地、州、市建设局(规划局)领导、业务干部及师资人员和规划编制单位技术骨干的培训工作;各地、州(市)负责组织对所属县市城乡规划管理人员及编制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同时,自治区将加快制定与《城乡规划法》和《自治区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相配套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制度,确保政策合理衔接,为顺利实施《城乡规划法》和《自治区实施〈城乡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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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今后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全面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和《自治区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广泛开展《城乡规划法》和《自治区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宣传活动,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及城乡规划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提高城乡规划工作水平。自治区计划今年上半年完成对各地、州、市建设局(规划局)领导、业务干部及师资人员和规划编制单位技术骨干的培训工作;各地、州(市)负责组织对所属县市城乡规划管理人员及编制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同时,自治区将加快制定与《城乡规划法》和《自治区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相配套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制度,确保政策合理衔接,为顺利实施《城乡规划法》和《自治区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打好基础。
进一步端正城乡规划建设的指导思想,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扩内需、保增长、促民生的一系列政策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全区上下要以保障性住房、抗震防灾工程、抗震安居工程、城市棚户区改造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排水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为重点,积极做好城乡规划服务工作,严把规划审批关,确保经审批的项目符合扩内需、保增长、促民生政策要求,着力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对于符合城乡规划的建设项目,要简化规划审批手续,加快审批速度,确保项目如期开工建设。
(二)继续做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按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指导各地做好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要改进城乡规划编制体系和编制内容,促进城乡规划向公共政策转变,突出“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和公众参与”的规划过程,提高规划实施的可操作性;要从资源环境条件入手,促进城市增长方式转变,把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放在城镇化发展的重要战略地位,突出节能、节水、节地、节材,促进城镇可持续发展;要科学指导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重点建设群众急需的住房、医疗卫生、文化活动中心、道路交通、给水排水、环卫设施等基础设施;要发挥城乡规划在空间资源配置、发展目标协调、城镇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等方面的综合调控作用,增强城市对乡村的辐射带动能力,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发展模式,建立统一的城乡规划体系。
按照《自治区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有关规定,大力推进城乡规划编制与管理全覆盖,实现一级政府、一级规划、一级事权的规划编制要求。自治区将开展《自治区城镇体系规划》实施评估工作,修编和深化《自治区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完成《自治区沿边境城镇发展带战略规划》、《南疆铁路沿线暨南疆石化产业带发展战略规划》、《乌鲁木齐都市圈规划》和《自治区风景名胜区体系规划》,同时,要完善城乡规划实施评估机制,严格城乡规划编制、审批、修改、备案程序,建立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备案制度;各地、州要尽快完成地(州)域城镇体系规划;各市、县要加快推进城镇近期建设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00%覆盖,保证控制性详细规划真正成为土地出让与转让的前提条件和各类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直接依据;各乡、镇、场要在近期内完成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保障城乡规划依法实施。
(三)保障城乡规划全面实施。要加强城乡规划实施监管,积极配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开展工作,加快建立快速反馈、有效监督、及时处理问题的规划监督机制;建立完善人大监督、上级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全方位规划监督机制,严格执行规划批前公示、批后公布制度;建立规划效能建设长效机制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监督机制。要加强对各级政府以及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执行《城乡规划法》和《自治区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情况的监督检查,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容积率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城乡规划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对随意改变城乡规划、违反规划强制性内容、侵占公共绿地、公共设施用地等损害群众利益、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以及城乡规划领域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等腐败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公开曝光,真正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
(四)加强城乡规划管理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做好城乡规划学习培训工作,建立健全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制度,提高城乡规划人员管理水平,逐步建立一支政治水平高、业务素质强的城乡规划管理队伍;要定期组织开展市长、县长城乡规划知识培训,重点教育广大领导干部增强规划意识,严格依法行政;要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新疆为重点,突出城乡统筹,区域协调,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关注民生问题、公共利益和弱势群体利益,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指导性;要有计划地选送各地规划业务负责人和技术骨干到国内先进省、市和高等院校学习,掌握先进技术和管理理念,提高城乡规划工作整体水平;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警示教育。
三、今后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全面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和《自治区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广泛开展《城乡规划法》和《自治区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宣传活动,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及城乡规划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提高城乡规划工作水平。自治区计划今年上半年完成对各地、州、市建设局(规划局)领导、业务干部及师资人员和规划编制单位技术骨干的培训工作;各地、州(市)负责组织对所属县市城乡规划管理人员及编制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同时,自治区将加快制定与《城乡规划法》和《自治区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相配套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制度,确保政策合理衔接,为顺利实施《城乡规划法》和《自治区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打好基础。
进一步端正城乡规划建设的指导思想,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扩内需、保增长、促民生的一系列政策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全区上下要以保障性住房、抗震防灾工程、抗震安居工程、城市棚户区改造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排水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为重点,积极做好城乡规划服务工作,严把规划审批关,确保经审批的项目符合扩内需、保增长、促民生政策要求,着力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对于符合城乡规划的建设项目,要简化规划审批手续,加快审批速度,确保项目如期开工建设。
(二)继续做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按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指导各地做好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要改进城乡规划编制体系和编制内容,促进城乡规划向公共政策转变,突出“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和公众参与”的规划过程,提高规划实施的可操作性;要从资源环境条件入手,促进城市增长方式转变,把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放在城镇化发展的重要战略地位,突出节能、节水、节地、节材,促进城镇可持续发展;要科学指导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重点建设群众急需的住房、医疗卫生、文化活动中心、道路交通、给水排水、环卫设施等基础设施;要发挥城乡规划在空间资源配置、发展目标协调、城镇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等方面的综合调控作用,增强城市对乡村的辐射带动能力,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发展模式,建立统一的城乡规划体系。
按照《自治区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有关规定,大力推进城乡规划编制与管理全覆盖,实现一级政府、一级规划、一级事权的规划编制要求。自治区将开展《自治区城镇体系规划》实施评估工作,修编和深化《自治区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完成《自治区沿边境城镇发展带战略规划》、《南疆铁路沿线暨南疆石化产业带发展战略规划》、《乌鲁木齐都市圈规划》和《自治区风景名胜区体系规划》,同时,要完善城乡规划实施评估机制,严格城乡规划编制、审批、修改、备案程序,建立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备案制度;各地、州要尽快完成地(州)域城镇体系规划;各市、县要加快推进城镇近期建设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00%覆盖,保证控制性详细规划真正成为土地出让与转让的前提条件和各类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直接依据;各乡、镇、场要在近期内完成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保障城乡规划依法实施。
(三)保障城乡规划全面实施。要加强城乡规划实施监管,积极配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开展工作,加快建立快速反馈、有效监督、及时处理问题的规划监督机制;建立完善人大监督、上级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全方位规划监督机制,严格执行规划批前公示、批后公布制度;建立规划效能建设长效机制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监督机制。要加强对各级政府以及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执行《城乡规划法》和《自治区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情况的监督检查,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容积率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城乡规划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对随意改变城乡规划、违反规划强制性内容、侵占公共绿地、公共设施用地等损害群众利益、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以及城乡规划领域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等腐败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公开曝光,真正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
(四)加强城乡规划管理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做好城乡规划学习培训工作,建立健全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制度,提高城乡规划人员管理水平,逐步建立一支政治水平高、业务素质强的城乡规划管理队伍;要定期组织开展市长、县长城乡规划知识培训,重点教育广大领导干部增强规划意识,严格依法行政;要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新疆为重点,突出城乡统筹,区域协调,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关注民生问题、公共利益和弱势群体利益,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指导性;要有计划地选送各地规划业务负责人和技术骨干到国内先进省、市和高等院校学习,掌握先进技术和管理理念,提高城乡规划工作整体水平;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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