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电力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汇报
在教育的方式方法上,我局以“廉政文化进企业”为载体,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廉政教育、法
纪教育,特别抓好容易发生职务犯罪重点部门、岗位和人员的教育。采取丰富多彩廉政文化、企业文化活动形式,贴近员工、生活实际,使广大员工正确对待个人与集体、奉献与索取的关系,算好政治帐、经济帐、家庭帐、名誉帐、健康帐、前途帐这“六笔帐”,牢固树立服务社会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与世界观,平衡好自我的心态,从而为企业的健康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内部环境。
三、建立完善有效的制度保证机制
我局多年的实践证明,企业内部的制度一旦不健全和完善,就会出现管理真空,有多人就是对规律的准确把握和对象的熟悉和了解,得以轻而易举地欺上瞒下、以权谋私的。因此我局十分重视和加强制度建设。特别注意的是:规章制度的制定、完善仅仅只是预防职务犯罪发生的前提和基础;规范运作、严格执行既有的规章制度才是有效预防职务犯罪的关键。因此我局始终牢固树立规章、管理制度在干部、职工心目中的权威地位,一切以规章制度为开展的标尺,做到有章必循、违章必究。
秉承用决策、执行、监督分离的现代企业管理模式来评价、修改、完善、新建制度。在制度建设和执行中,我局十分重视以下几项制度的完善和监督:
1、用人制度。建立民主的、公开的、公平竞争的用人制度,择优选拔德才兼备、清正廉明的干部和员工,把好入口关。特别是要害部门、重点岗位坚决实行“双正职制”和“定期轮岗制”,从制度设计上消除一人说了算、日久生变的可能性。
2、项目预防制度。“工程上马、干部下马”是在职务犯罪的常见表现。我局针对中具体项目设计预防职务犯罪方案,建立、推行与工程发包、承包单位订立廉洁协议,项目负责人廉洁考察档案,承建单位“准入”和“黑名单禁入”制度,工程进度现场检查制度,工程预决算审计制度,工程资金拨付审查等制度。特别要花大力气在保证制度落实上下功夫,对该项目进行全程有效监督,防止发生不规范操作和职务犯罪。
3、财务管理制度。一方面不折不扣地执行财经管理法律、法规,强化电力企业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培训,通过严格考核促使财会人员在实际中坚持原则,不循私情。另一方面认真分析、深入研究财务管理过程中的“软裆”、“破绽”,实行层层审批制度对症下药地制定防范措施。下大力气、出“致命招”杜绝设立“小金库”的发生。将财务公开作为企业财务公开的一个重要内容,增强民主参与外部监督。
4、奖惩制度。制度必须得到有效执行才能产生规范约束作用。制度设计既具备惩罚功能,同时也具备奖励功能。惩罚性制度的有效性不在于其规定的内容如何严厉,而在于其一旦被违犯必定受到事先规定的惩戒。奖励性制度的有效性不仅仅取决于获得利益的大小,而且取决于获得利益对个体行动积极性激励作用的强弱。因此要综合运用奖惩制度,通过利益得失的权衡、取舍来调动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引导员工趋利避害,从而达到预防职务犯罪的目的。我局尤其注重对在建立企业管理、项目建设中降低成本、增加质效的有功人员的奖励制度,实现实质意义上的“心系企业、追求卓越”。
四、建立完善高效的监督制约机制
“绝对的权力,绝对的腐败”。过度集中的权力是导致武断专横、滥用职权、权责不分、管理混乱的根源。适度而又合理的分权,在权力和权力之间形成强有力的监督制约,可以有效地减少权力失控的状况,从而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
监督的目的在于确保各种规章制度得到严格执行。监督的重点在放在容易发生职务犯罪的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关键人员以及环节,主要包括企业的采购、供应、销售、财务、基建等经营管理环节和企业改制、破产等资产变更过程,企业领导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以及关键经办人员。
我局不断运用多种形成开展行之有效的监督。通过财会人员委派,定期审计、效能监察、企务公开、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召开有上级主管部门和职代会代表参加的情况通报会、年度考核、岗位轮换、经营人员工资、奖金与绩效挂钩等手段,加强对重点部门、岗位和人员的监督。以民主保廉政,以公开促公正,充分重视和发挥职工参与和媒体等社会监督渠道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