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基础设施民营化问题研究
[10-16 19:28:08] 来源:http://www.89xue.com 调研报告 阅读:90次
摘要: ——寻租。政府及其官员在寻租过程中未必都是被动的角色,充当主动角色的情况也大量存在,即“政治创租”。它扭曲了经济资源的有效配置,导致政府失败,近年来,公路建设、经营领域的腐败大案就是明证。 公路基础设施资金缺口较大 经过年以来的加快发展,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的良性发展进程已经启动,但是我国干线公路仍然处于大规模建设阶段,而且全国特别是西部地区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落后面貌还远远没有改变,“十五”到年正是公路交通发展突破“瓶颈”制约的关键时期,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不仅不能减缓,而且还需要继续加强。但各地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目前仍然存在较严重的资金短缺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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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租。政府及其官员在寻租过程中未必都是被动的角色,充当主动角色的情况也大量存在,即“政治创租”。它扭曲了经济资源的有效配置,导致政府失败,近年来,公路建设、经营领域的腐败大案就是明证。
公路基础设施资金缺口较大
经过年以来的加快发展,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的良性发展进程已经启动,但是我国干线公路仍然处于大规模建设阶段,而且全国特别是西部地区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落后面貌还远远没有改变,“十五”到年正是公路交通发展突破“瓶颈”制约的关键时期,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不仅不能减缓,而且还需要继续加强。但各地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目前仍然存在较严重的资金短缺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干线公路建设资本金来源不足,这在西部开发省际公路通道建设上表现尤为突出,由于中央专项资金有限,目前西部通道有一半以上的建设项目还没有落实资本金,这些项目前期工作已经明显滞后二是县乡农村公路建设需要稳定的资金来源渠道。张春贤部长在全国交通厅局 《公路基础设施民营化问题研究》出自:www.89xue.com网
www.89xue.com 长会议上提出了实现交通新的跨越式发展的目标和要求:年,公路总里程要达到万至万公里,全面建成“五纵七横”国道主干线;高速公路总里程达到万公里。年,全国公路总里程要达到万至万公里;高速公路总里程达到万公里以卜。“十五”期间全国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还有约亿的需求,资金缺口将达到亿元,约的资金缺口仍需要通过市场融资来解决。
同时,根据××年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统计公报,全年公路建设累计到位资金亿元,其中国家预算内资金占,车购税占,国内贷款占,自筹及其它资金占。这说明,在以往的公路基础设施建设中国家预算的公路建设资金十分有限,自筹和其他资金占到将近一半,从我国财政对基本建设的投入趋势来看,这种情况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还会存在。我国财政对基本建设的投入趋势如图所示。
公路基础设施民营化的途径及措施
公路基础设施民营化的途径及模式
根据以上分析,结合我国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的现实,公路基础设施民营化的途径主要有四种:一是建设承包,即将公路基础设施的建设转包给私营企业,二是管理承包,即所有权归国家,管理和经营责任委托给私营企业,三是特许经营,即在一定时期内,将资产的经营、管理和控制交给私营企业,四是全权转让,即将所有权彻底转让给私人部门,这种情况极少。具体模式见表所示。
公路基础设施民营化的措施
加强公路基础设施民营化的法律、法规建设
目前,没有一套完备的规章和标准来指导公路基础设施民营化进程,年颁布的《公路法》年修订也没有详细、必要的规定。虽然交通部和国家计委也都颁布了一系列的规定和通知,但这些规定和通知之间互相有冲突,因此需要对它们进行修改,并由国务院发布,制订一套统一和综合的程序。
——建立公路基础设施准入方面的法律法规,明确民营企业进入公路基础设施的领域、条件、空间和深度,为民营企业进入公路基础设施建设、运营领域指明方向。
——建立公路基础设施民营化监管、评估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民营企业建设、经营公路基础设施的行为,保证公路基础设施民营化健康发展和公共利益的充分实现。
——建立公路基础实施民营化权益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对民营企业发出明确的号召,排除民营企业的顾虑,积极引导民营企业进入公路基础设施建设、运营领域。
——建立公路基础设施成本—效益衡量方面的法律法规,为公路基础设施实施民营化提供科学、合理的定量依据,充分实现国有资产的增值保值
——寻租。政府及其官员在寻租过程中未必都是被动的角色,充当主动角色的情况也大量存在,即“政治创租”。它扭曲了经济资源的有效配置,导致政府失败,近年来,公路建设、经营领域的腐败大案就是明证。
公路基础设施资金缺口较大
经过年以来的加快发展,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的良性发展进程已经启动,但是我国干线公路仍然处于大规模建设阶段,而且全国特别是西部地区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落后面貌还远远没有改变,“十五”到年正是公路交通发展突破“瓶颈”制约的关键时期,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不仅不能减缓,而且还需要继续加强。但各地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目前仍然存在较严重的资金短缺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干线公路建设资本金来源不足,这在西部开发省际公路通道建设上表现尤为突出,由于中央专项资金有限,目前西部通道有一半以上的建设项目还没有落实资本金,这些项目前期工作已经明显滞后二是县乡农村公路建设需要稳定的资金来源渠道。张春贤部长在全国交通厅局 《公路基础设施民营化问题研究》出自:www.89xue.com网
www.89xue.com 长会议上提出了实现交通新的跨越式发展的目标和要求:年,公路总里程要达到万至万公里,全面建成“五纵七横”国道主干线;高速公路总里程达到万公里。年,全国公路总里程要达到万至万公里;高速公路总里程达到万公里以卜。“十五”期间全国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还有约亿的需求,资金缺口将达到亿元,约的资金缺口仍需要通过市场融资来解决。
同时,根据××年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统计公报,全年公路建设累计到位资金亿元,其中国家预算内资金占,车购税占,国内贷款占,自筹及其它资金占。这说明,在以往的公路基础设施建设中国家预算的公路建设资金十分有限,自筹和其他资金占到将近一半,从我国财政对基本建设的投入趋势来看,这种情况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还会存在。我国财政对基本建设的投入趋势如图所示。
公路基础设施民营化的途径及措施
公路基础设施民营化的途径及模式
根据以上分析,结合我国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的现实,公路基础设施民营化的途径主要有四种:一是建设承包,即将公路基础设施的建设转包给私营企业,二是管理承包,即所有权归国家,管理和经营责任委托给私营企业,三是特许经营,即在一定时期内,将资产的经营、管理和控制交给私营企业,四是全权转让,即将所有权彻底转让给私人部门,这种情况极少。具体模式见表所示。
公路基础设施民营化的措施
加强公路基础设施民营化的法律、法规建设
目前,没有一套完备的规章和标准来指导公路基础设施民营化进程,年颁布的《公路法》年修订也没有详细、必要的规定。虽然交通部和国家计委也都颁布了一系列的规定和通知,但这些规定和通知之间互相有冲突,因此需要对它们进行修改,并由国务院发布,制订一套统一和综合的程序。
——建立公路基础设施准入方面的法律法规,明确民营企业进入公路基础设施的领域、条件、空间和深度,为民营企业进入公路基础设施建设、运营领域指明方向。
——建立公路基础设施民营化监管、评估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民营企业建设、经营公路基础设施的行为,保证公路基础设施民营化健康发展和公共利益的充分实现。
——建立公路基础实施民营化权益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对民营企业发出明确的号召,排除民营企业的顾虑,积极引导民营企业进入公路基础设施建设、运营领域。
——建立公路基础设施成本—效益衡量方面的法律法规,为公路基础设施实施民营化提供科学、合理的定量依据,充分实现国有资产的增值保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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