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局党建带团建工作调研报告
[10-16 19:28:08] 来源:http://www.89xue.com 调研报告 阅读:90次
摘要: 79%的单位不重视团干部的任职和岗位素质提高工作,缺乏有针对性的培养锻炼的具体措施。 73%的单位安排团委书记转岗到部门或车间级党政正职岗位,但87%的单位不按团章规定执行团干部协管制度,站段党委在安排团委书记转岗时事先操作,事后与局团委沟通。24%的单位对团委书记的转岗重视不够,特别是在生产力布局调整或人员机构变化时,一些自身素质良好、工作业绩突出的团委书记被安排在一般干事或技术员甚至车间干事的岗位上,对优化团干部转岗环境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在很大程度上挫伤了团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也导致团的工作岗位对素质全面的优秀年轻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吸引力。 3、党建带团建工作制度不统一、不平衡,运行机制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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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的单位不重视团干部的任职和岗位素质提高工作,缺乏有针对性的培养锻炼的具体措施。
73%的单位安排团委书记转岗到部门或车间级党政正职岗位,但87%的单位不按团章规定执行团干部协管制度,站段党委在安排团委书记转岗时事先操作,事后与局团委沟通。24%的单位对团委书记的转岗重视不够,特别是在生产力布局调整或人员机构变化时,一些自身素质良好、工作业绩突出的团委书记被安排在一般干事或技术员甚至车间干事的岗位上,对优化团干部转岗环境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在很大程度上挫伤了团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也导致团的工作岗位对素质全面的优秀年轻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吸引力。
3、党建带团建工作制度不统一、不平衡,运行机制不够完善
13%的单位党委从来没有专题研究过团的工作,33%的单位党委每年少于2次专题研究和部署团的工作,72%的一线党支部从未专题研究过团的工作。75%的单位党组织能够落实团委负责人列席重要会议、享受部门正职等相关待遇,但少数单位重视不够、落实不理想,抱着团干还年轻、可以等一等的态度,而往往产生“小数效应”,影响全局。一些专兼职团干部不能列席参加党委中心组或党支部的学习会、必要的党委会(支委会)、党政联席会、安委会、安全例会。
全局团干部“专职不专、兼职不兼”的问题比较突出。有21%的专职团委书记反映把自身的主要时间、精力放在团以外的工作上,长期被其它部门借用帮忙;76%的专职团干部反映自己用于团工作的时间只能保证一半。87%的兼职团委书记处于单位党委要求干就干一点、没要求就不干的状态。85%的兼职团支部书记要挤出时间和精力开展活动,全靠车间党支部、班组支持,希望能够建立落实量化的工作日制度。
团工作活动经费缺乏。原**局各单位团工作经费由路局规定按照单位35周岁以下青工数每人12元的标准予以安排,该经费远远不够站段团组织自行开展活动。原福州分局没有统一标准。并局至今经费标准还没有整合统一,团工作经费大部分由站段行政给予补贴支持,滞约了团工作的开展。
兼职团支部书记的工作大都属于义务劳动,津贴没有保障,从经济待遇上没有体现工作地位。32%的单位团组织自行建立了团支部书记津贴制度,或是给予团支部书记一定的待遇补贴。68%单位没有制订该项措施,缘于路局没 《铁路局党建带团建工作调研报告(第2页)》出自:www.89xue.com网
www.89xue.com 有相关政策的要求。
在青年人才的培养上,团组织“推优荐才”的职能得不到保障。一些团支部反映单位在发展青年入党时,由党支部事先确定发展对象,团支部事后补推荐材料,变相作为团内推优指标。一些团委反映单位或一线支部对青年文明号班组成员进行调整,事后团委才知道人员调整情况,这不利于青年文明号班组的创建和管理。
三、建议和对策
1、建议修订完善全局党建带团建工作制度
基层单位党委每半年保证1次专题听取团的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团的工作。落实团委书记的政治、经济待遇,保证团委书记列席参加重要会议,享受单位部门正职相关待遇。要求站段明确团委书记在站段党群工作室的职能,处理好与党群工作室负责人的责权关系,保证团组织作为一级组织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加大对团工作活动经费的支持,建议参照其它路局标准,统一制订团的活动经费政策。规定兼职团支部书记津贴制度,建议由站段自行解决,给予20-60元/每月的工作津贴。
保证团干部工作时间、精力。专职团干部要将主要精力放在团工作上,兼职团干部要有足够的时间、精力保证团工作的正常开展。建立团支部书记工作日制度,兼职团支部书记每月累计不少于2天的工作日。
规范“推优”制度。建议路局党委组织部与路局团委共同协商每年的发展青年党员指标,保证站段28周岁以下团员、35周岁以下青年入党比例。同时督促站段规范操作。
建议要求单位党政组织帮助指导团组织建立举荐优秀人才的激励机制,把团组织举荐的优秀人才,纳入到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范畴。对青年文明号班组长和成员的调整使用以及团员的培养使用,要征求站段团组织的意见。
79%的单位不重视团干部的任职和岗位素质提高工作,缺乏有针对性的培养锻炼的具体措施。
73%的单位安排团委书记转岗到部门或车间级党政正职岗位,但87%的单位不按团章规定执行团干部协管制度,站段党委在安排团委书记转岗时事先操作,事后与局团委沟通。24%的单位对团委书记的转岗重视不够,特别是在生产力布局调整或人员机构变化时,一些自身素质良好、工作业绩突出的团委书记被安排在一般干事或技术员甚至车间干事的岗位上,对优化团干部转岗环境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在很大程度上挫伤了团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也导致团的工作岗位对素质全面的优秀年轻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吸引力。
3、党建带团建工作制度不统一、不平衡,运行机制不够完善
13%的单位党委从来没有专题研究过团的工作,33%的单位党委每年少于2次专题研究和部署团的工作,72%的一线党支部从未专题研究过团的工作。75%的单位党组织能够落实团委负责人列席重要会议、享受部门正职等相关待遇,但少数单位重视不够、落实不理想,抱着团干还年轻、可以等一等的态度,而往往产生“小数效应”,影响全局。一些专兼职团干部不能列席参加党委中心组或党支部的学习会、必要的党委会(支委会)、党政联席会、安委会、安全例会。
全局团干部“专职不专、兼职不兼”的问题比较突出。有21%的专职团委书记反映把自身的主要时间、精力放在团以外的工作上,长期被其它部门借用帮忙;76%的专职团干部反映自己用于团工作的时间只能保证一半。87%的兼职团委书记处于单位党委要求干就干一点、没要求就不干的状态。85%的兼职团支部书记要挤出时间和精力开展活动,全靠车间党支部、班组支持,希望能够建立落实量化的工作日制度。
团工作活动经费缺乏。原**局各单位团工作经费由路局规定按照单位35周岁以下青工数每人12元的标准予以安排,该经费远远不够站段团组织自行开展活动。原福州分局没有统一标准。并局至今经费标准还没有整合统一,团工作经费大部分由站段行政给予补贴支持,滞约了团工作的开展。
兼职团支部书记的工作大都属于义务劳动,津贴没有保障,从经济待遇上没有体现工作地位。32%的单位团组织自行建立了团支部书记津贴制度,或是给予团支部书记一定的待遇补贴。68%单位没有制订该项措施,缘于路局没 《铁路局党建带团建工作调研报告(第2页)》出自:www.89xue.com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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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青年人才的培养上,团组织“推优荐才”的职能得不到保障。一些团支部反映单位在发展青年入党时,由党支部事先确定发展对象,团支部事后补推荐材料,变相作为团内推优指标。一些团委反映单位或一线支部对青年文明号班组成员进行调整,事后团委才知道人员调整情况,这不利于青年文明号班组的创建和管理。
三、建议和对策
1、建议修订完善全局党建带团建工作制度
基层单位党委每半年保证1次专题听取团的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团的工作。落实团委书记的政治、经济待遇,保证团委书记列席参加重要会议,享受单位部门正职相关待遇。要求站段明确团委书记在站段党群工作室的职能,处理好与党群工作室负责人的责权关系,保证团组织作为一级组织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加大对团工作活动经费的支持,建议参照其它路局标准,统一制订团的活动经费政策。规定兼职团支部书记津贴制度,建议由站段自行解决,给予20-60元/每月的工作津贴。
保证团干部工作时间、精力。专职团干部要将主要精力放在团工作上,兼职团干部要有足够的时间、精力保证团工作的正常开展。建立团支部书记工作日制度,兼职团支部书记每月累计不少于2天的工作日。
规范“推优”制度。建议路局党委组织部与路局团委共同协商每年的发展青年党员指标,保证站段28周岁以下团员、35周岁以下青年入党比例。同时督促站段规范操作。
建议要求单位党政组织帮助指导团组织建立举荐优秀人才的激励机制,把团组织举荐的优秀人才,纳入到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范畴。对青年文明号班组长和成员的调整使用以及团员的培养使用,要征求站段团组织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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