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几点思考
[10-16 19:28:08] 来源:http://www.89xue.com 调研报告 阅读:90次
摘要: 5、强化工作指导是关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四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因此,在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过程中,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工作“指导”上下功夫,支持和帮助村级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但不能包办代替。同时,村委会应当接受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承担起计划生育的管理与服务职责,达到村民自治的目的。 总之,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是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主人翁作用,体现以人为本、以人全面发展理念,加快基层民主建设进程,实践“ 《关于对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几点思考》出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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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强化工作指导是关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四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因此,在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过程中,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工作“指导”上下功夫,支持和帮助村级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但不能包办代替。同时,村委会应当接受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承担起计划生育的管理与服务职责,达到村民自治的目的。
总之,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是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主人翁作用,体现以人为本、以人全面发展理念,加快基层民主建设进程,实践“ 《关于对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几点思考》出自:www.89xue.com网
www.89xue.com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适应计划生育管理模式变革,体现计生工作“两个转变”的重要举措,只有不断创新,总结完善,扎实工作,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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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强化工作指导是关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四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因此,在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过程中,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工作“指导”上下功夫,支持和帮助村级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但不能包办代替。同时,村委会应当接受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承担起计划生育的管理与服务职责,达到村民自治的目的。
总之,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是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主人翁作用,体现以人为本、以人全面发展理念,加快基层民主建设进程,实践“ 《关于对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几点思考》出自:www.89xue.com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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