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氏将伐颛臾
季氏将伐颛臾
[教学目标]
1.理解孔子“修文德以来远人”的政治主张。
2.了解语录体的论述方式。
3.了解本文语言高度精炼的特点。
[教学重点]
实词、诵读。
[教学课时]
两课时。
[预习安排]
1.仔细阅读这篇课文和注释。
2.朗读课文一遍,不会读的字在字边注音。
3.回答下边的问题:
孔子反对伐颛臾有哪些理由?他所说的“远人”是指什么人?
第一课时
[教学过程]
一、由旧课导入新课。
1.要求学生从初中课文《〈论语〉六章》任选两章背诵。
2.让学生将该课与本课作比较,谈谈初步印象。
(篇幅大小不一,内容不同。)
二、《论语》简介。
《论(lún)语》是儒家经典之一,是孔子弟子及其再传弟子关于孔子言行的记录。班固《汉书·艺文志》说:“《论语》者,孔子应答弟子、时人及弟子相与言而接闻于夫子之语也。当时弟子各有所记,夫子既卒,门人相与辑而论纂,故谓之《论语》。”《论语》的内容很广泛,涉及哲学、政治、教育、时事等方面。全书共20篇,后人用每篇首句中的两个字做篇名;每一篇又分若干章,章的长短不一(短的只有一句话,长的达数百字,如《季氏将伐颛臾》),前后章之间不一定有什么联系,有些章还有重出现象,可见它是一个片断的集合体,并非出自一人之手。
《论语》记录孔子的言论大致上有四种体式:
(1)用“子曰”开头直录其言论,可称格言体,如“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君子乎?’”(2)先指出问者和问题,再录孔子的回答,可称答问体,如“子贡问曰:“孔文子何以谓之文也?”子曰:”敏而好学,不耻下问,是以谓之文也。’”(3)跟特定的对象展开谈话,超出一问一答的模式,可称对话体,如孔见师冕。(4)就一件事比较详细地阐述自己的意见,可称议事体,如《季氏将伐颛臾》这一章。
三、孔子简介。
孔子(前551---前479),名丘,字仲尼,鲁国陬邑(今山东曲阜东南)人,是春秋末期的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子的先祖原是宋国的贵族,在一场政治斗争中失败后逃到鲁国,但到孔子出生的时候,已下降为平民。孔子年轻时因家境贫寒给季氏做过委吏(管理粮仓)和司职吏(管理性畜),工作得很出色。孔子很注重学习,相传他曾问礼于老聃,学乐于苌弘,学琴于师襄。50岁以前,他的大部分时间用于聚徒讲学,也从事政治活动,去过齐国。50岁那年,鲁定公任命他为中都宰。56岁那年由大司寇(主管司法)行摄相事,但为时不长,被迫辞职。后又周游宋、卫、陈、蔡、齐、楚等国,为时14年,终不见用。回到鲁国后致力于教育和整理古代.文献,又将鲁史官所记《春秋》加以删修,成为我国第一部编年体史书。他的弟子相传先后有三千人,最著名的有颜回、子贡、季路(子路)、冉有、曾参等。他又是私人讲学风气的开创者,对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四、解题要点。
季氏伐颛臾一事,是在“陪臣执国政”的鲁国的特殊背景下发生的。“陪臣”指的是孟孙氏、叔孙氏、季孙氏三家。他们的先祖即庆父、叔牙和季友都是鲁桓公(前771---前694在位)的儿子、鲁庄公(前693 ̄前662在位)的弟弟,号称“三桓”。到孔子这时,“三桓”执鲁国国政已达一百六七十年之久。在这一百多年间,公室(鲁君)和私室(三桓)之间的主要斗争有:①鲁宣公十五年(前594)针对三家分地扩展颁布了“税亩”制度;②鲁襄公十一年(前562)三家“作三军,三分公室,各有其一”;③鲁昭公二十五年(前517)欲诛季,三桓联合进攻,昭公被迫逃亡。这斗争一直继续到战国初年,《史记·鲁周公世家》说:“悼公之时,三桓胜,鲁如小侯,卑于三桓之家。”
季氏将伐颛臾一事,不见经传。后世注家以为是子路、冉有向季氏转达了孔子的意见,季氏懼祸而止。《史记·孔子世家》载:“仲由为季氏宰”在定公十三年(前497);季康子召冉有在鲁哀公三年(前492),其时子路随孔子在陈。至于二人何时同为季氏家臣,则不得而知。《史记·仲尼弟子列传》载有季康子向孔子询问季路、冉有才能的事,也不著年代。据推测当在鲁哀公初年。
孔子一贯反对“陪臣执国政”,对三桓的指责在《论语》中就有许多记载。
五、诵读第1段。
1.注疏(可据所列条目提问,下同)
①“季氏将伐颛臾”:
本章属议事体,开篇便说事。一句带过。“伐”,有旗鼓之谓。旗鼓声罪,而颛臾无罪,由此引出孔子的评论。
②“见”(xiàn):引见。
③“季氏将有事于颛臾”:
“有事”,喑寓“伐”字。季氏贪其土地,欲灭而取之。
④“求,无乃尔是过与”:
冉求为季氏聚敛,尤用事。《论语·先进》:“季氏富于周公,而求也为之聚敛而附益之。子曰:“非吾徒也。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尔是过”,即“过尔”。全句应译为“这恐怕要责怪你吧”,课本注释误。
⑤“以为东蒙主”:
言颛臾乃先王封国,故不可伐。“以为”,“以之为”的省文。主,死人或神的牌位,引申为主祭人。蒙山在鲁之东,故曰东蒙。
⑥“在邦域之中”:言不必伐。鲁封地七百里,颛臾在其中。
⑦“社稷之臣”:
言非季氏所当伐。“社稷”,指公室即鲁君。当时四分鲁国,季氏取其二,孟孙、叔孙各有其一,只有颛臾这个附庸之国尚为公臣。
⑧“何以伐为”:
照应本段起句。“为”,语末助词,无义。“何以”,就是“以何”,凭什么(理由)。
板书
(略,见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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