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家庭暴力的成因及对策
[10-16 19:28:08] 来源:http://www.89xue.com 调研报告 阅读:90次
摘要: 摘要:家庭暴力是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日益严重的家庭暴力危害了受害者的身心健康侵犯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社会稳定和发展已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为了给予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更全面、更具体、更适当的协助以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必须建立法律、社会、心理各层面的社会支持体系。 关键词:家庭暴力危害成因对策 家庭暴力是一般公众和学者近年来最为关注的问题。尽管有法律保护妇女不受虐待,但是家庭暴力案件很少能得到起诉,除非打成重伤或出现致死人命的情况。许多受虐妇女因此丧失了起诉的勇气,不得不继续维持暴力的婚姻关系。有些人甚至去走极端,主张只有用暴力和谋杀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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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家庭暴力是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日益严重的家庭暴力危害了受害者的身心健康侵犯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社会稳定和发展已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为了给予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更全面、更具体、更适当的协助以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必须建立法律、社会、心理各层面的社会支持体系。
关键词:家庭暴力危害成因对策
家庭暴力是一般公众和学者近年来最为关注的问题。尽管有法律保护妇女不受虐待,但是家庭暴力案件很少能得到起诉,除非打成重伤或出现致死人命的情况。许多受虐妇女因此丧失了起诉的勇气,不得不继续维持暴力的婚姻关系。有些人甚至去走极端,主张只有用暴力和谋杀的手段才能结束这种关系。北京市婚姻家庭研究会在年主办的一次婚姻质量调查表明,不论程度频率如何,丈夫打过妻子的占.%;妻子打过丈夫的占.%。中国目前正在展开关于家庭暴力对策的讨论,从立法和司法的角度确认这一针对妇女的暴力罪行,并找到制止此类行为的对策。
我国年月实行的新婚姻法对家庭暴力制定了一些具体的制裁条款,如将家庭暴力作为受害方提出离婚的一个条件,受害方离婚时可请求损害赔偿等,还明确规定受害方可以请求公安机关援助和居委会进行劝阻,因此,家庭暴力绝不是“家务事”,而是一种法律予以制裁的行为。
本文试就家庭暴力内涵、现状、危害、成因、预防与对策等方面谈一些拙见以期人们从法律、社会、心理各层面对家庭暴力的受害者给予更全面、更具体、更适当的协助以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
一、家庭暴力的内涵
在国外关于家庭暴力的研究及立法较我国进行得早并经历了多年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如英国学者认为“家庭暴力是指男性伴侣为了支配和控制女性在他们关系存续期间或终止之后对女性所施行的暴力和虐待行为”不论这种行为是肉体的、性的、心理的、感情的、语言上的或经济上的等等从英国学者观点看出“家庭”不仅指有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的生活共同体而且还包括同居关系及婚姻关系终止后出现的暴力行为。行为方式不仅有直观性还有非直观性的。可见家庭暴力是许多不同行为所体现的一种共同性这些行为的共同目的都是施暴者为了实现对受害人的控制。
我国学者一般认为家庭暴力是指在家庭内部出现的侵犯他人人身、精神、性方面的强暴行为。按其危害程度可分为重大暴力与一般暴力两类。按照表现形式,家庭暴力可分为以下三类
()身体暴力包括所有对身体的攻击行为如殴打、推搡、打耳光、脚踢、使用工具进行攻击等。
()语言暴力以语言威胁恐吓、恶意诽谤、辱骂、使用伤害自尊的言语从而引起他人难受。
()性暴力故意攻击性器官、强迫发生性行为、性接触。
二、家庭暴力现状
近年来,妇女运动越来越多地关注针对妇女的暴力这一问题,人们从不同的角度对男性针对女性的暴力行为作出解释。
自由主义女权主义和心理分析派把暴力看作少数人的变态;社会结构论的解释则认为,暴力行为是社会的阶级差别所带来的挫折感和压抑感导致的;由于社会上有些人不能实现自己心中的目标,由于相对贫困和绝对贫困,由于恶劣的住房,恶劣的工作环境,由于缺少工作机会,一些人才会变得有暴力倾向,因此,对妇女施暴的现象较多发生在社会的下层。有许多女权主义者对暴力现象持有这样的看法:如果像统计数字所表明的那样,qiang奸犯大多数对于被害妇女不是陌生人而是熟人,那么这种暴力行为就应当说是由不平等的权力关系造成的。有学者提出,家内的男女不平等与家庭暴力有直接的关系;如果夫妻平等的家庭增加了,家庭暴力一定会大大下降。
摘要:家庭暴力是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日益严重的家庭暴力危害了受害者的身心健康侵犯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社会稳定和发展已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为了给予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更全面、更具体、更适当的协助以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必须建立法律、社会、心理各层面的社会支持体系。
关键词:家庭暴力危害成因对策
家庭暴力是一般公众和学者近年来最为关注的问题。尽管有法律保护妇女不受虐待,但是家庭暴力案件很少能得到起诉,除非打成重伤或出现致死人命的情况。许多受虐妇女因此丧失了起诉的勇气,不得不继续维持暴力的婚姻关系。有些人甚至去走极端,主张只有用暴力和谋杀的手段才能结束这种关系。北京市婚姻家庭研究会在年主办的一次婚姻质量调查表明,不论程度频率如何,丈夫打过妻子的占.%;妻子打过丈夫的占.%。中国目前正在展开关于家庭暴力对策的讨论,从立法和司法的角度确认这一针对妇女的暴力罪行,并找到制止此类行为的对策。
我国年月实行的新婚姻法对家庭暴力制定了一些具体的制裁条款,如将家庭暴力作为受害方提出离婚的一个条件,受害方离婚时可请求损害赔偿等,还明确规定受害方可以请求公安机关援助和居委会进行劝阻,因此,家庭暴力绝不是“家务事”,而是一种法律予以制裁的行为。
本文试就家庭暴力内涵、现状、危害、成因、预防与对策等方面谈一些拙见以期人们从法律、社会、心理各层面对家庭暴力的受害者给予更全面、更具体、更适当的协助以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
一、家庭暴力的内涵
在国外关于家庭暴力的研究及立法较我国进行得早并经历了多年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如英国学者认为“家庭暴力是指男性伴侣为了支配和控制女性在他们关系存续期间或终止之后对女性所施行的暴力和虐待行为”不论这种行为是肉体的、性的、心理的、感情的、语言上的或经济上的等等从英国学者观点看出“家庭”不仅指有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的生活共同体而且还包括同居关系及婚姻关系终止后出现的暴力行为。行为方式不仅有直观性还有非直观性的。可见家庭暴力是许多不同行为所体现的一种共同性这些行为的共同目的都是施暴者为了实现对受害人的控制。
我国学者一般认为家庭暴力是指在家庭内部出现的侵犯他人人身、精神、性方面的强暴行为。按其危害程度可分为重大暴力与一般暴力两类。按照表现形式,家庭暴力可分为以下三类
()身体暴力包括所有对身体的攻击行为如殴打、推搡、打耳光、脚踢、使用工具进行攻击等。
()语言暴力以语言威胁恐吓、恶意诽谤、辱骂、使用伤害自尊的言语从而引起他人难受。
()性暴力故意攻击性器官、强迫发生性行为、性接触。
二、家庭暴力现状
近年来,妇女运动越来越多地关注针对妇女的暴力这一问题,人们从不同的角度对男性针对女性的暴力行为作出解释。
自由主义女权主义和心理分析派把暴力看作少数人的变态;社会结构论的解释则认为,暴力行为是社会的阶级差别所带来的挫折感和压抑感导致的;由于社会上有些人不能实现自己心中的目标,由于相对贫困和绝对贫困,由于恶劣的住房,恶劣的工作环境,由于缺少工作机会,一些人才会变得有暴力倾向,因此,对妇女施暴的现象较多发生在社会的下层。有许多女权主义者对暴力现象持有这样的看法:如果像统计数字所表明的那样,qiang奸犯大多数对于被害妇女不是陌生人而是熟人,那么这种暴力行为就应当说是由不平等的权力关系造成的。有学者提出,家内的男女不平等与家庭暴力有直接的关系;如果夫妻平等的家庭增加了,家庭暴力一定会大大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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