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行政职能,推进环保工作
强化行政职能,推进环保工作 XX区环境保护局 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是实施“依法治国”,推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重要措施,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行政管理方式关键步骤,也是建设高效廉洁政府机关的重要环节。这几年来我局一直将实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当作大事来抓,努力做到认识清、态度明、措施硬、行动实,并通过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环保工作的全面开展。下面我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认识,强化领导,强化规范管理 环保局作为行政执法部门,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本身工作性质所决定的。几年来我局在自身的实践中,深深感到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性、必要性。实践告诉我们:只有认真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有效监督管理,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既要保护公民的环境权益,又要提高行政效率,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证环境保护工作在法制轨道上高效运行,推进环保各项事业的顺利发展,我们的工作才能让基层企业和人民群众理解、认同和支持。同样,只有基层和企业和人民群众的的理解、认同和支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才能在我区贯彻实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才能在环保事业中得到落实。因此规范行政、规范执法、“开门行政”、“开门执法”、接受监督,成为我局每一个人员的自觉行动。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主要领导负责的、部门领导直接参与并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具体实施的环境行政执行政执法体系。把环保行政执法责任通过层层分解落实到各科室和各执法岗位,使每一名执法人员都能明确自身的执法责任、执法权限、执法目标,从整体上提高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水平。 从98年起,为使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有组织、有步骤地进行,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系统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局内部针对性的印发了一系列文件,制定一系列制度和规范。如“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环境监理政务公开制度”等,专门编制了《行政执法规范》。每年局主要领导和相关科室都签订《行政执法责任书》,明确每个科室和人员的执法任务、责任、要求和考核奖惩办法。如环境监察大队必须达到每年环境执法工作中行政诉讼应诉败诉率为零,缴纳风险抵押金,达不到要求的,抵押金一律缴公。从而进一步规范每一个人员的行为,也使各企业、人民群众对我局办事人员的监督评价有了直接明了的依据和标准。 二、严明职责,严明纪律,严明监督体系 为进一步明确和完善环保执法规范体系,我局组织专门人员对环保执法依据进行认真梳理,使执法工作做到不错位、不越位、不缺位。按各级环保局行政职能的规定,我们分类归纳环保各科室的法定职责,确定行政职权。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省级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对行政权力予以确定,并以此为依据,对有关行政管理事项进行明确,在此基础上,把执法责任、执法要求落实到各个执法科室。各执法科室再对本部门的执法任务进行细化,以任务分解的形式将执法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的执法者。我局执法工作分成三个方面:第一是现场执法队伍,第二是业务主管科室,第三是行政执法领导小组。按查处分开的原则,以上三个方面分别承担排污收费、现场检查、现场采样、监督监测、排污申报、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具体工作。在我局编制的《行政执法规范》中,各科室、各执法人员有什么职权,承担什么责任、做什么、怎样做,有什么标准与要求,有什么监督手段,一目了然,达到“效能统一,责权一致,监督有效”的要求。 我局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中,始终把建立健全制度放在重要位置。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其中主要包括行政处罚管理制度、环境执法公示和公开制度、环境行政执法投诉接诉制度、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等。现在,在我局执行行政审批、处罚程序的各项规定,无不置于制度的保障之下和监控之下,有效地防止岗位失职、渎职和权力的滥用、错用。 在强化监督方面:首先是公众监督污染。近二年,我局逐步建立和完善了环保“110举报联动制度”、“环保有奖举报制度”、“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制度”,使人民群众能够采取多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