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企业 个人
当前位置:89学习网教育资料教学设计思想品德教学设计八年级思品教学设计财产留给谁教学设计» 正文

财产留给谁教学设计

[07-17 20:59:21]   来源:http://www.89xue.com  八年级思品教学设计   阅读:9399
摘要:●○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通过案例的分析与讨论及活动的体验与探究,帮助学生认识什么是继承权,遗产继承的条件、方式、方法和继承人的资格。 能力目标:通过学习引导学生理解继承权,能够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继承权,为以后合法继承奠定基础。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树立正确的遗产继承观,在遗产继承中既要有法律意识,又要弘扬中华美德。 ●○教学重点和难点 教学重点:遗产继承的条件、方式、途径和继承人。 教学难点:遗嘱继承的法定条件。 ●○课时安排 2课时。 第一课时 ●○课前准备 教师:①收集社会上遗产继承的典型案例;②了解发生在学生身上的遗产继承权事例。 学生:。
财产留给谁教学设计,标签:八年级思品教学设计方案,http://www.89xue.com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通过案例的分析与讨论及活动的体验与探究,帮助学生认识什么是继承权,遗产继承的条件、方式、方法和继承人的资格。
    能力目标:通过学习引导学生理解继承权,能够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继承权,为以后合法继承奠定基础。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树立正确的遗产继承观,在遗产继承中既要有法律意识,又要弘扬中华美德。
    ●○教学重点和难点
    教学重点:遗产继承的条件、方式、途径和继承人。
    教学难点:遗嘱继承的法定条件。
    ●○课时安排  2课时。
    第一课时
    ●○课前准备
    教师:①收集社会上遗产继承的典型案例;②了解发生在学生身上的遗产继承权事例。
    学生:查阅遗产继承方面的相关法律
    ●○板书设计
    一、我们享有财产继承权
    1. 遗产
    2.继承人
    3.继承顺序
    ●○综合设计思路
    教学环节 教学活动设计 设计意图
    故事导入
    叙述:陕西铜川市水泥厂退休职工袁敏韬和老伴崔碧芹(陈炉中学退休教师)夫妻俩,严拒文物贩子1万元收买,毅然将自家已经祖传了6代人的12件瓷器无偿捐献的事迹,日前在当地广为传颂。设问:你知道"祖传"的含义吗?引入本节内容--遗产继承 创设情境,提出问题,激发兴趣,引入新课。
    质疑交流 叙述:中学生晓军,全家六口人,属于其父所有的个人财产有稿酬存款、图书字画、宝石古玩等,其家还有五间私房、彩电、冰箱等。因晓军之父病情恶化,故晓军的母亲、爷爷、奶奶、姑姑都在谈论财产的继承问题,都声称自己不仅有权继承晓军父亲的财产,而且有权继承房子、彩电等家产。晓军的爷爷、奶奶认为,晓军父亲的财产都能讲明来源,即使来源不明,人过世了,财产自然归家人所有。对此,晓军也觉得似乎有理。
    设问:①晓军之父尚未辞世,其财产能继承吗?②晓军家里的共有财产能继承吗?③公民来源不明的财产能继承吗?
    学生分组讨论,展示课前准备的法律知识,质疑交流,在互助合作过程中解决问题。
    小结:遗产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必须是公民死亡后的财产,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必须是合法的财产。 通过讨论和质疑交流的方式一方面引起学生的兴趣,另一方面也把学生放在具体的情境中去面对,互助合作,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你说我说    过渡:晓军的父亲去世以后,晓军的母亲、爷爷、奶奶、姑姑为分遗产争得不可开交……请看人生AB剧:当有人提出晓军也应该得到一份遗产时,大家都说,晓军还小,不应该分得财产,晓军也认为有道理。爷爷、奶奶认为遗产应该由五人平分,但母亲不同意,认为晓军的姑姑不能继承。(可让学生分角色扮演,阐明自己的观点)
    讨论:
    ①在本案中,你认为哪些人有继承权?分别是依据什么关系确立的?
    ②你赞同谁的观点?请说出依据。
    ③假如你是一位很有正义感的律师,你得知此事以后,你该如何去帮助晓军?你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小结:继承人是根据血缘关系、婚姻关系和扶养关系确立的,只有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法定继承人。 角色扮演,感受真实,并且能提高学生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解决继承人的资格问题。
    知识拓展 过渡:未出生的胎儿有继承权吗?有人说:"胎儿尚未出生,当然不能继承";也有人说胎儿当然应该继承遗产而且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设问:你是怎样认为的?依据是什么?
    相关链接:继承误区知多少?(附录)。 通过讨论,继续解决继承人和继承资格问题,避免陷入继承误区。

[1] [2] [3]  下一页


Tag:八年级思品教学设计八年级思品教学设计方案教学设计 - 思想品德教学设计 - 八年级思品教学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