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议龙舟竞渡的流变历程和现代性生成机制
3.2 令行禁止期(1949 年-1976 年)
3.2.1 赛前仪式
传统的竞渡仪式在令行禁止期被作为封建迷信残余遭到了捣毁和破除。在破四旧(即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的运动中,竞渡仪式连同竞渡活动本身都被中断。
3.2.2 比赛形式
尽管建国初期还有些地方先后对龙舟竞渡进行了适当的组织,但活动基本处于时断时续的状态。到了“文化大革命”,许多地方基本上停止了竞渡活动。以江西龙舟运动为例,在此期间,江西龙舟遭到了毁灭性的破坏。不仅竞渡活动被严加禁止,而且许多地方的龙头、龙尾也被烧掉,龙舟被劈烂,如江西新建县的83 条龙舟无一幸免。当然也在一些地方,少数农民把龙头龙尾藏起来,划着光船躲到偏僻的港河自行竞渡。总体而言,此一阶段的竞渡活动处于低落状态。
3.2.3 结果认定
由于竞渡活动被中断,自然也不存在新的成绩评判和结果认定形式的出现。即使竞渡活动间或出现,其结果认定也与自在自发阶段的认定形式基本相同。
3.3 恢复调整期(1976 年-1984 年)
3.3.1 赛前仪式
竞渡仪式或被重新记忆,或干脆遗忘。在遭受前一阶段的被捣毁和破除的命运之后,此一阶段的竞渡仪式,在内容和形式上,与自在自发期的仪式相比,已经发生了改变。
3.3.2 比赛形式
1976 年在香港举办的第一届香港国际龙舟邀请赛被视为我国竞技龙舟的发端,由此宣告了现代竞技龙舟的诞生。因此从恢复调整期到加速发展期,竞技龙舟的比赛形式就发生了改变。青年妇女已经作为参赛选手出现在龙舟赛事中, “女子不能上龙舟”的旧传统观念遭到摒弃和破除;同时地方宗族械斗的劣习也逐步被清除,竞赛道德和风尚开始确立。
3.3.3 结果认定
与自在自发期相比,此阶段的结果认定方式在域外龙舟运动的积极影响下,开始出现不同。竞渡方法有所改革,有些地方用“计时”的方法取代了传统的“抢标”。
3.4 加速发展期(1984 年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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